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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国人寿旗下核心成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充分依托中国人寿的整体优势资源,积极创新财产保险经营模式,全面构建差异化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不断超越的财产保险公司。[1]
2009年,公司当年实现经营盈利,打破了行业发展的常规模式;2010年公司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市场份额稳居第6位,实现承保盈利。
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中国人寿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及该公司的子公司和直属机构共同组成。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和直属机构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险职业学院。[2]
经营范围折叠编辑本段
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文化理念折叠编辑本段
企业宗旨 折叠
诚信为本,稳健经营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诚信为本”:对中国人寿而言,就是要提高信誉,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全体员工而言,就是要诚实守信,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保险行业是服务行业,中国人寿所出售的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信誉,是一种承诺。保户购买保险的目的是希望获得一种有保障的生活方式。这种保障来自中国人寿对客户的承诺。保户购买中国人寿的保单,就是对中国人寿的信任。对于中国人寿来说,没有诚信就没有一切,诚信是公司的灵魂。诚信不是一蹴而就的,诚信的形象需要每个员工共同塑造,需要大家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事,对自己做的每一件事负责,言必信,行必果。[3]
“稳健经营”:保险保费实际上是客户的“养命钱”,只有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才能有实力、有信誉,从而才有生命力。“稳健”不是保守和停滞不前,“稳健”是一种求实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稳健”的最终结果是获得长足的进步和更坚实有力的发展。稳健经营要求公司严格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提高经营效益。
企业价值观 折叠
与客户同忧乐
中国人寿把“与客户同忧乐”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始终关注大众生活,积极为客户分担风险,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客户的困难就是自己的困难,客户的快乐就是自己的快乐,先客户之忧而忧,后客户之乐而乐。
企业使命 折叠
造福社会大众,振兴民族保险
中国人寿作为大型保险企业,其存在和发展的意义首先是通过自己的服务,分担客户的风险,成为民众安居乐业的依托和保证;同时,作为最大的民族保险企业,中国人寿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推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振兴民族保险的神圣使命。
企业目标 折叠
与时俱进,争创一流
“与时俱进”首先是强调中国人寿的发展要紧跟时代的步伐,适应社会环境和经济形势的变化,永远不固步自封,停滞不前。“与时俱进”另一层含义就是“成就无止境”。虽然中国人寿目前在国内保险市场占有较大的份额,但也必须认清形势,克服自满情绪,永不满足,把不断发展作为企业永恒的目标。
“争创一流”是指要把中国人寿建成一流的保险企业。只有一流的员工才能成就一流的事业,只有一流的公司才能提供一流的服务。“争创一流”要求各级公司和广大员工都要不断进取,高标准、高质量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共同把公司做大做强,确保公司始终处于行业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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